關於抗議
Posted by 阿廖
我抗議
我感覺委屈,我想要有人聽聽我的話。
我想告訴別人我的委屈,我所受到的不公不義。
去年中國爆發西藏抗議事件之後,中國網民在網路上開始抵制 cnn/bbc 這英美兩大新聞業者。之後,甚至在倫敦舉辦了他們自己的抗議活動。我朋友很歡樂的跑去參加,之後滿腹懷疑的問我,他們的訴求到底在哪裡?他們有印了許多文宣,內容不外乎 BBC CNN 的報導嚴重傾斜,有分化中國領土意圖云云。所以很明顯的他們覺得媒體報導的內容不正確,覺得受到了委屈,而提出抗議。
我朋友突然說了一句:『他們的抗議真和平。大家臉上充滿笑容。』
抗議應該是忍無可忍了,自身的權益受到了極大的迫害,而不得不用極端的手法來激起社會注意力的手段。
抗議的目的自然就是議題極大化為首要條件。讓社會上越多人知道越好,希望讓更多人理解你的想法,以及感同身受你正在遭遇的不公平。
抗議者應該依靠自己的評估,來決定抗議活動如何舉行。畢竟如果抗議的內容激起了公憤,那簡直就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。
抗議的對象一定是要有能力改善自身情況,才有那麼點用處吧?
我能理解我朋友的疑問,甚至想陪他一起笑笑中國學生在倫敦的這種抗議風格,不過很殘酷的事實就是台灣的抗議也還在這種尷尬的階段。
簡單來說,比較像『陳情』或是『告狀』而不像抗議。
像對著老天爺一樣,可憐可憐我吧,這種喃喃自語。寄望著手上握有權力的對方,能夠施捨一下恩惠,如果達到了目的,就有如久旱逢甘霖一般的舔舔自己已經乾枯的嘴唇。十足十的帝制思考,成天期望著自己的權力會從天上自己掉下來。
中國學生他們會有嘉年華會的氣氛不意外,他們知道這抗議半天多半沒用,BBC/CNN 有自己的審查機構,也不是第一天在媒體界上打混,自有分寸。
台灣人的遊行會跑出一種歡樂氣息我個人以為是制度造成。眾所皆知的,台灣人雖然在憲法裡面宣稱人民有自由集會的權力,不過實質上國家機器準備了另一道手續要通過,就是惡名昭彰的集會遊行法。
因為台灣的抗議活動需要申請,自然抗議的一方以及被抗議的一方都有時間可以準備。
需要準備的東西非常多,從人員的調動如遊覽車、便當、制服到抗議的內容像口號、標誌、制服都有了時間跟空間來準備。
結果,自然而然的變成了嘉年華會般的活動。大家見面取暖,吃飯上車遊覽,下車喊喊幾句回家。
這種的抗議,還是省省罷了。
不如學學韓國 法國,每次抗議都燒車,每年還可以量化跑數據,也不失為一個好的社會溫度計。